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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搜狐教育频道】 【作者:郭立场】
进入9月份以来,酒泉市肃州区几十所中小学经肃州区教育局批准,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,上万名学生娃放下书包拿起农具,陆续走上田间地头掰玉米。这项当地教育部门旨在培养学生劳动习惯和艰苦奋斗精神、提高学生实践能力、为学校补充教学经费的活动,招来不少怨言。
(《兰州晨报》9月26日)
学校的目的是教书育人,而不是为了赚钱。酒泉市肃州区教育部门实施“现代教学课程”,目的是为了补充教学经费,让上万学生停课“勤工俭学”,实在是匪夷所思。勤工俭学无可非议,根据国务院发布的《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中小学校可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,但其主要目的是促进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,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,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宗旨。从甘肃肃州上万名学生掰玉米的情况看,他们不过是打着勤工俭学的幌子,行的是创收之实。事实为证,有些学校在学生不愿意参加的情况下,竟收取与其他学生劳动报酬相同的费用来弥补,这种行为显然使勤工俭学变了味。
近年来,勤工俭学屡屡变味,异化为某些学校或个人创收的手段,学生成为免费挣钱工具。甚至有学校与社会相互勾结,以勤工俭学的名义,大肆赚取学生的血汗钱。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,要使学生做到在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首先取决于学校正确的引导,从教学上、道德上、先进的文化方面给学生们灌输正确的思想。一般来说,教育是以关心、关怀、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为目的的,这就决定了即便是在实施勤工俭学,也应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见,尽量要求学校动员和说服,如果仍然说服不了也不能勉强。就事论事,说到底,是学校没把教书育人放在首位,而把利益放在了第一位。
中小学生既是学生也是孩子,他们有自尊、有理想,在那不谙世事近似空白的心灵中,最能感知来自各方面对他们的熏陶和感化。如果以牺牲他们的利益,以虚度时间为代价来满足学校的局部私利,给其带来的伤痕是不可抹灭的。根据联合国《儿童权利公约》和我国宪法、未成年人保护法、民法等法律,学生在学校时同样应该享受种种权利。学校作为施教的主体,是否有权力想当然地实施变了味的勤工助学?对学生身心伤害的变本加厉使得学生应有的权利不断遭到践踏,部门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比,谁才是受教育权的依据准则?拿学生当起了赚钱工具,真是“校园净土土不净,清水衙门水不清”,不仅给广大教育者脸上抹了黑,更是对科教兴国战略的戕害。
学生成为学校廉价的劳动力,成为学校赚钱的工具,为什么我们往往听不到学生的声音?保护学生权利需要社会全体的积极参与。变了味的勤工俭学现象只是极少数,但是它同教育法背道而驰,它亵渎了教育方针,玷污了学校,影响了学生。从这一现象中我们不难看出,教育法的执行不是一帆风顺,教育不规范的惯性力还相当大。要规范教育行为,要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,教育部门必须转变教育观念,相关部门的监管也不能形同虚设。
上万名学生娃放下书包拿起农具,陆续走上田间地头掰玉米,再次为我们的教育体制敲响了警钟,也再次为我们改进现行的教育理念提出了挑战。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,是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的,是时也,当是响应以人为本的号召之时,也是“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学生”之时,而不是固守以往“学校说了算”的霸王习气,更不是无视学生合法权益的时代,那种“视学生为私产”的观念和做法,是该抛弃的时候了。
